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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喝下一口粥,忍不住羡慕起了罗曼丽。

她明媚漂亮,父母都是艺术从业者,叔叔又是厂子里的高层,她和我不一样,她有足够的自信,就连我上一世引以为傲的爱情。

也不过是她的替身。

丁学文并没有被拒绝打倒,重活一世,他仿佛变了一个人。

前世的 那股淡然不再,他仿佛要宣告所有人,他要追罗曼丽。

他每天都要来我们车间给罗曼丽送东西,他的主动是我从来都未曾见过的,上一世我和他刚确定关系,稍微走得近一点,他都要和我避嫌。

“都在一个厂子里,别让人说闲话。”

我不知道他口中的闲话是什么,但是现在他已经被主任数次警告。

可依旧没减少对罗曼丽的亲近。

 

丁学文突然找到我,递过来一张电影票。

“给。”

是罗马假日,我有点惊讶,不自觉的伸手,他下一句话,让我立马收手

“帮我把曼丽请出来,我就请你看。”

我理都没理,直接走人。

“向彩霞!这不是你最喜欢看的吗?”

我脚步一顿,我是喜欢看罗马假日,那是我和他看的第一部电影,之所以我会喜欢,那也是为了纪念第一次正式约会,那次约会我求了他好久,而现在我不需要了。

“我看都没看过!说什么喜欢不喜欢!”

“你喜欢曼丽就自己追!我是不可能帮你的!”

 

知道我这条路走不通后。

丁学文更加卖力地给罗曼丽送东西,进口的巧克力、漂亮的手表、精致的太阳镜。

看得周围的女同事都感叹:

“这丁学文真是愿意下血本!那一个不得花几个月工资!”

罗曼丽看着手上漂亮的手表,不屑一顾:

“就这东西~你们喜欢拿去,这点钱都不舍得花,我可不会考虑。”

我吃着丁学文送的巧克力,真苦!

这巧克力怎么是苦的?我苦得皱眉,惹得曼丽哈哈大笑。

“你没吃过纯的!纯的就是苦的,看你那样,喝口牛奶。”

我没吃过,丁学文上一世给我买的都是甜的,甜得齁嗓子。

 

嘴中的苦意还未消散,突然想到一个问题:

丁学文和我一样穷苦出身,他哪来的钱买这些?

嗯?

我去!

我忽然想起,厂里每年都会评选“先进工作者”,每年这个奖都是我的。

而从我和丁学文在一起后,这个奖我都会让给丁学文。

同是食品厂的员工,本来每个部门只有一个“先进奖”,丁学文作为技术部的员工,一直很勤勉,表现也积极,可是他们部门有个发明天才——陈金山。

他改进厂里设备,提高生产效率,年年拿先进。

丁学文十分不服气,无论多努力,都迈不过头顶那座大山。

为了宽慰他,我把我的先进身份主动让给了丁学文,丁学文还一直以为是自己表现优异。

经常在我面前炫耀,殊不知都是我在托举。

既然他已经有了心头好,我一个外人何必还去做舔狗。

这世,你就自己去打拼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