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喝下一口粥,忍不住羡慕起了罗曼丽。
她明媚漂亮,父母都是艺术从业者,叔叔又是厂子里的高层,她和我不一样,她有足够的自信,就连我上一世引以为傲的爱情。
也不过是她的替身。
丁学文并没有被拒绝打倒,重活一世,他仿佛变了一个人。
前世的 那股淡然不再,他仿佛要宣告所有人,他要追罗曼丽。
他每天都要来我们车间给罗曼丽送东西,他的主动是我从来都未曾见过的,上一世我和他刚确定关系,稍微走得近一点,他都要和我避嫌。
“都在一个厂子里,别让人说闲话。”
我不知道他口中的闲话是什么,但是现在他已经被主任数次警告。
可依旧没减少对罗曼丽的亲近。
丁学文突然找到我,递过来一张电影票。
“给。”
是罗马假日,我有点惊讶,不自觉的伸手,他下一句话,让我立马收手
“帮我把曼丽请出来,我就请你看。”
我理都没理,直接走人。
“向彩霞!这不是你最喜欢看的吗?”
我脚步一顿,我是喜欢看罗马假日,那是我和他看的第一部电影,之所以我会喜欢,那也是为了纪念第一次正式约会,那次约会我求了他好久,而现在我不需要了。
“我看都没看过!说什么喜欢不喜欢!”
“你喜欢曼丽就自己追!我是不可能帮你的!”
知道我这条路走不通后。
丁学文更加卖力地给罗曼丽送东西,进口的巧克力、漂亮的手表、精致的太阳镜。
看得周围的女同事都感叹:
“这丁学文真是愿意下血本!那一个不得花几个月工资!”
罗曼丽看着手上漂亮的手表,不屑一顾:
“就这东西~你们喜欢拿去,这点钱都不舍得花,我可不会考虑。”
我吃着丁学文送的巧克力,真苦!
这巧克力怎么是苦的?我苦得皱眉,惹得曼丽哈哈大笑。
“你没吃过纯的!纯的就是苦的,看你那样,喝口牛奶。”
我没吃过,丁学文上一世给我买的都是甜的,甜得齁嗓子。
嘴中的苦意还未消散,突然想到一个问题:
丁学文和我一样穷苦出身,他哪来的钱买这些?
嗯?
我去!
我忽然想起,厂里每年都会评选“先进工作者”,每年这个奖都是我的。
而从我和丁学文在一起后,这个奖我都会让给丁学文。
同是食品厂的员工,本来每个部门只有一个“先进奖”,丁学文作为技术部的员工,一直很勤勉,表现也积极,可是他们部门有个发明天才——陈金山。
他改进厂里设备,提高生产效率,年年拿先进。
丁学文十分不服气,无论多努力,都迈不过头顶那座大山。
为了宽慰他,我把我的先进身份主动让给了丁学文,丁学文还一直以为是自己表现优异。
经常在我面前炫耀,殊不知都是我在托举。
既然他已经有了心头好,我一个外人何必还去做舔狗。
这世,你就自己去打拼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