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个月后,那个穿粉色裙子的女孩被带走了。
花姐说她卖了个好价钱。
那天晚上,院子里又送来了一批新孩子。
有一个男孩发烧了。
他躺在席子上说胡话。
花姐不给他看病。
在花姐看来,看病要花钱。
如果不花钱就能扛过去最好。
扛不过去就直接扔掉。
男孩发烧的第三天,已经彻底不会动了。
他躺在角落里,连呼吸都很轻。
我每天给他端生水。
他喝不进去。
水顺着他的嘴角流到席子上。
我赶紧拿干布擦掉。
我怕花姐看到会收他的清洁费。
晚上,王哥拿着一个麻袋走进来。
他把那个男孩塞进去。
男孩没有挣扎。
我坐在旁边看着。
我认识那个装土豆用的麻袋。
王哥把麻袋扛在肩上往外走。
花姐在后面骂骂咧咧。
「赔钱货,浪费老子这么多天粮食,早知道直接扔桥洞底下去。」
我听着花姐的话,默默记在心里。
浪费粮食就要被装进麻袋。
我绝对不能浪费粮食。
第二天早上,我把男孩没吃完的半个硬窝头捡了起来。
上面已经长了绿色的毛。
我用指甲把绿毛一点点刮掉。
然后塞进嘴里用力嚼。
很苦。
但我咽下去了。
大人们都讨厌花钱,所以我必须表现得很有用,而且绝对不花他们一分钱。
第一年过去的时候,花姐跟王哥吵了一架。
王哥想把我卖了。
他说联系了一个山里的老头,愿意出两万块钱买个童养媳。
花姐不同意。
「把她卖了,谁来洗这么多人的衣服?谁来做饭?你再去雇个人干活一个月不得两千块?」花姐指着我的鼻子对王哥说。「这丫头只要给口饭吃就行,两万块钱几个月就省出来了。」
我在旁边听着。
我听懂了。
花姐觉得我很便宜。
我很开心。
只要我便宜,他们就不会赶我走。
王哥妥协了。
我留了下来。
成了这个拐卖团伙里的免费杂工。
第三年。
我已经十二岁了。
每天早上五点起床煮粥,六点给新来的孩子们发窝头。
我不打他们。
我只告诉他们。
「吃吧,这个不要钱。不吃的话,就要被装进麻袋里了。」
有些孩子听不懂,还是哭。
我就把他们的窝头收走,留给自己吃。
我不觉得自己在做坏事,我只是在遵守这里的规则。
不用花钱的规则。
我甚至偷偷攒下了六个硬币。
那是王哥喝醉酒掉在院子里的。
我飞快地把硬币捡起来,在衣服上擦干净泥土。
晚上睡觉的时候,我把鞋垫掀开。
用指甲在鞋底抠出一个浅坑,把硬币整齐地摆进去。
再盖上鞋垫。
我穿着鞋睡觉。
这六块钱,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底气。
如果哪天花姐真的要卖掉我,我就把这六块钱给她,告诉她我能自己买窝头吃。
直到三天前。
大门突然被撞开。
一群穿着制服的人冲了进来。
王哥刚要从后门跑,就被按在地上。
花姐尖叫着被戴上了手铐。
院子里乱成一团。
穿制服的人到处搜查。
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我第一反应是,这些人是来收钱的。
我妈说过,只要有穿制服的人上门,就是要交罚款。
我吓坏了。
我没有钱交罚款。
我钻进厨房,躲在灶台下面。
双手死死抱住那个我用了三年的缺口瓷碗。
陈晓走进了厨房。
她拿着手电筒照到了我。
「小妹妹,别怕,我们是警察,带你回家。」
我拼命往里缩。
「我没有钱。」我对着她大喊。「我不交罚款,你们别抓我。」
陈晓愣住了。
她放下手电筒,伸手来拉我。
我一口咬在她的手腕上。
她没有躲。
直到我咬出了一圈极深的牙印。
她强行抱起我往外走。
被带上警车那天,我死死抱着那个磕破一个角的瓷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