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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个月后,那个穿蓝色衬衫的男孩被带走了。

虎哥说他卖了个好价钱。

那天晚上,院子里又送来了一批新孩子。

有一个女孩发烧了。

她躺在席子上说胡话。

虎哥不给她看病。

在虎哥看来,看病要花钱。

如果不花钱就能扛过去最好。

扛不过去就直接扔掉。

女孩发烧的第三天,已经彻底不会动了。

她躺在角落里,连呼吸都很轻。

我每天给她端生水。

她喝不进去。

水顺着她的嘴角流到席子上。

我赶紧拿干布擦掉。

我怕虎哥看到会收她的清洁费。

晚上,刘姐拿着一个麻袋走进来。

她把那个女孩塞进去。

女孩没有挣扎。

我坐在旁边看着。

我认识那个装土豆用的麻袋。

刘姐把麻袋扛在肩上往外走。

虎哥在后面骂骂咧咧。

「赔钱货,浪费老子这么多天粮食,早知道直接扔桥洞底下去。」

我听着虎哥的话,默默记在心里。

浪费粮食就要被装进麻袋。

我绝对不能浪费粮食。

第二天早上,我把女孩没吃完的半个硬窝头捡了起来。

上面已经长了绿色的毛。

我用指甲把绿毛一点点刮掉。

然后塞进嘴里用力嚼。

很苦。

但我咽下去了。

大人们都讨厌花钱,所以我必须表现得很有用,而且绝对不花他们一分钱。

第一年过去的时候,虎哥跟刘姐吵了一架。

刘姐想把我卖了。

她说联系了一个山里的老寡妇,愿意出两万块钱买个童养夫。

虎哥不同意。

「把他卖了,谁来洗这么多人的衣服?谁来做饭?你再去雇个人干活一个月不得两千块?」虎哥指着我的鼻子对刘姐说。「这小子只要给口饭吃就行,两万块钱几个月就省出来了。」

我在旁边听着。

我听懂了。

虎哥觉得我很便宜。

我很开心。

只要我便宜,他们就不会赶我走。

刘姐妥协了。

我留了下来。

成了这个拐卖团伙里的免费杂工。

第三年。

我已经十二岁了。

每天早上五点起床煮粥,六点给新来的孩子们发窝头。

我不打他们。

我只告诉他们。

「吃吧,这个不要钱。不吃的话,就要被装进麻袋里了。」

有些孩子听不懂,还是哭。

我就把他们的窝头收走,留给自己吃。

我不觉得自己在做坏事,我只是在遵守这里的规则。

不用花钱的规则。

我甚至偷偷攒下了六个硬币。

那是刘姐喝醉酒掉在院子里的。

我飞快地把硬币捡起来,在衣服上擦干净泥土。

晚上睡觉的时候,我把鞋垫掀开。

用指甲在鞋底抠出一个浅坑,把硬币整齐地摆进去。

再盖上鞋垫。

我穿着鞋睡觉。

这六块钱,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底气。

如果哪天虎哥真的要卖掉我,我就把这六块钱给他,告诉他我能自己买窝头吃。

直到三天前。

大门突然被撞开。

一群穿着制服的人冲了进来。

刘姐刚要从后门跑,就被按在地上。

虎哥乱叫着被戴上了手铐。

院子里乱成一团。

穿制服的人到处搜查。

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
我第一反应是,这些人是来收钱的。

我爸说过,只要有穿制服的人上门,就是要交罚款。

我吓坏了。

我没有钱交罚款。

我钻进厨房,躲在灶台下面。

双手死死抱住那个我用了三年的缺口瓷碗。

林浩走进了厨房。

他拿着手电筒照到了我。

「小弟弟,别怕,我们是警察,带你回家。」

我拼命往里缩。

「我没有钱。」我对着他大喊。「我不交罚款,你们别抓我。」

林浩愣住了。

他放下手电筒,伸手来拉我。

我一口咬在他的手腕上。

他没有躲。

直到我咬出了一圈极深的牙印。

他强行抱起我往外走。

被带上警车那天,我死死抱着那个磕破一个角的瓷碗。